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下:
建筑构件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不燃性
3.00h
不燃性
3.00h
不燃性
3.00h
不燃性
3.00h
承重墙不燃性
3.00h
不燃性
2.50h
不燃性
2.00h
难燃性
0.50h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
电梯井的墙
不燃性
2.00h
不燃性
2.00h
不燃性
1.50h
难燃性
0.50h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性
1.00h
不燃性
1.00h
不燃性
0.50h
难燃性
0.25h
非承重外墙
房间隔墙
不燃性
0.75h
不燃性
0.50h
难燃性
0.50h
难燃性
0.25h
柱不燃性
3.00h
不燃性
2.5h
不燃性
2.00h
难燃性
0.50h
梁不燃性
2.00h
不燃性
1.50h
不燃性
1.00h
难燃性
0.50h
楼板不燃性
1.50h
不燃性
1.00h
不燃性
0.75h
难燃性
0.50h
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
1.50h
不燃性
1.00h
难燃性
0.50h
可燃性 疏散楼梯不燃性
1.5h
不燃性
1.00h
不燃性
0.75h
可燃性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性
0.25h
难燃性
0.25h
难燃性
0.15h
可燃性2、附加信息
2.1、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烧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烧性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2.2、4层级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烧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2.3、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当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2.4、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要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
2.5、对于甲、乙类生产或储存厂房或仓库,由于其生产或储存的物品危险性较大,因此该类生产场所或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6、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2.7、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或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