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天猫预售业务的发展,平台拟针对《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优化。那么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变更通知是什么?
第十一条【限购管理】
变更前:
天猫预售商家在发布商品时可设置单个消费者ID的限购数量。
变更后:
天猫预售商家在发布商品时可设置单个买家ID的限购数量。
第十二条【定金管理】
变更前:
(三)定金规则:
1、支付定金后,因买家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
2、支付定金后,因卖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卖家应退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3、买家支付定金后卖家取消或调整承诺优惠导致尾款价格上涨,若买家如期支付了尾款的,卖家须依据承诺履行优惠,否则按照《天猫》“违背承诺”规则处理。
4、买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因卖家延迟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除须返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外,还需按照《天猫规则》及相关规则处理。
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4.1在买家发起退款、投诉时,卖家还未将商品寄出的;
4.2买家以延迟发货为由,申请退款、退货退款,且最终订单状态为交易关闭的。
5、买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交易已履行完毕但卖家存在延迟发货的,则按照《天猫规则》及相关规则处理。
变更后:
(三)定金规则:
1、定金支付完成后至尾款支付完成前为定金担保期间(下称“担保期间”),定金具有担保效力,买卖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有关“定金”的相关规定,即:
(1)担保期间,因买家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
(2)担保期间,因商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商家应退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2、买家支付尾款后,定金不再具有担保效力,直接成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即:
(1)买家根据《天猫规则》相关规定,发起退款的,定金作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将包含在退款金额中,即“定金”可退。
(2)商家若存在延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等情形的,则按照《天猫规则》相关规定处理及赔付(若有),而不再适用“商家双倍返还定金”之规定。
3、商家应保障买家预售体验及权益,买家支付定金后,若因商家取消或调整承诺优惠导致尾款价格上涨,买家可选择:不予支付尾款,此时视为商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如期支付尾款,此时商家须依据承诺履行优惠,否则按照《天猫规则》“违背承诺”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