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从何来互联网潮落与区块链兴起吴志峰 张紫腾在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的叙事中,通常会以如下的方式排布顺序:比特币、以太坊、ICO、DeFi、NFT、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被市场


DAO从何来
互联网潮落与区块链兴起
吴志峰 张紫腾在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的叙事中,通常会以如下的方式排布顺序:比特币、以太坊、ICO、DeFi、NFT、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被市场看作是DeFi与NFT之后的下一个热点,它在形形色色的DAO实践中被推向当代史的舞台。但是,倘若溯及DAO的语义根系,我们会发现“去中心化”、“自治”与“自组织”的概念早已有之,在上一个千年结束之际就有相关的组织形态构想。如今人们热衷谈论的DAO,实则只是“区块链语境下的”DAO——对它的诠释总是与区块链、智能合约、代码治理、社区共识、通证经济等要素紧密相关。这一方面说明区块链带来的组织变革并非平地惊雷,而是有二十多年的社会历史基础,另一方面也正意味着:我们只有回到DAO思想的发展脉络,才能理解区块链技术在组织结构层面的深刻意义。
#01
DAO的思想脉络
在2000年之前,“去中心化”通常被用于描述互联网或网络组织形态,这个阶段涌现出一批敏锐的社会观察家,开始发掘这种去中心化、分布式的结构对传统组织形态的颠覆性。例如,1996年,网络(Network)被Powell认为是一种区别于科层与市场的新的组织形式;同一年,社会学家Manuel Castells在其“信息时代三部曲”中指出:网络本身就是社会;Kevin Kelly在1999年分析了网络经济中的“hive mind”(集群智慧)与自下而上形成的秩序。与此同时,德国计算机科学教授Werner Dilger在《根据免疫系统原理的智能家居去中心化自组织》(Werner,1997)一文中首次提及DAO概念,将它定义为一种自我维持的、有自主性的系统。但Werner的“DAO”在研究脉络上不同于上述的网络组织,而是从属于自组织系统在控制论与数据科学中的应用,例如处理中心化控制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互联网新生伊始的这一阶段,人们意识到了“去中心化”在组织形态上的趋势,但这种理想是诉诸互联网技术实现的,而并没有与Werner意义上的“DAO”产生实质的联系。在此后的十年间,随着移动互联网与移动智能设备的普及,互联网CMOs(动态网民群体组织)大规模兴起,人们发现互联网的逻辑正在重构工业社会乃至后工业社会的组织形式——原本等级森严的科层制度在互联网空间中变得扁平化了,原本机械单一的工作形式也因互联网变得自由灵活了。人们也从原有的内容表达与传播结构中解放出来,成为互联网上的自媒体:在这里没有人是唯一的中心。网络社群也被自发地组织起来,互联网组织的效率之高、信息交流范围之广让人们感到欣喜。个体价值超越了地域边界,被更多人看到,个体感受也因为虚拟社区的涌现,而有了被更多人共情的可能。#02
互联网潮落与区块链兴起
在中本聪发布比特币白皮书的那一年,绝大多数人都沉浸在web2.0带来的自由、开放的氛围中,互联网巨头的垄断还尚未大行其道,个人数据的贩卖与隐私安全、“监视资本主义”与媒体操纵、“流量至上、平台为王”等web2.0的结构性问题还没有浮现,区块链技术的历史性意义还没有被重视。如果这时候问人们,一个去中心化的、由大家一起自发治理的组织是什么,得到的答案一定是互联网组织。对此,我们不妨大胆地认为:web2.0的互联网逻辑启发了一代人, 也禁锢了一代人,在互联网浪潮中吃尽数据红利的科技公司成为体量越发庞大的“九头蛇”,世界各地的政府也因互联网而延伸了它的权力触角,隐隐然成为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去中心化自治”的理想主义倘若仅仅依赖传统互联网的协议共识与基础设施,则已是步履维艰。旧的共识发生动摇,而新的共识尚未建立。所幸,区块链的技术特性为社会组织形式提供了新的可能:2013年,Daniel Larimer在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的语境下提出“DAC”概念——去中心化自组织企业。在“DAC”的设想中,大家一起工作,为自由市场提供服务从而获利,但区别于传统公司制的地方就在于:DAC是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就是这家公司的股票,持币者就是股东,每个人都能通过持有加密货币来享受公司成长的红利,更重要的是,人们用代码的形式规定了这家公司的内部章程与利益分配原则,这使得人们自由协作,自发贡献时间精力的组织成本降至最低。Larimer在2014年补充完善了DAC的构想,后者随即被Vitalik在《DAOs, DACs, DAs and More: 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一文中进一步阐述。Vitalik认为DAC是DAO的一个子类,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是内涵更广的概念,且DAO与BitTorrent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有内在价值,而后者虽有类似于声誉(reputation)的激励,但它无法作为可售出的资产。DAO的所谓“内在价值”或“内在资本”,就是“通证经济模型”,它能够为组织内部具体的行为提供一套激励机制。如今人们论及DAO的历史,通常会将The DAO比作Genesis DAO(创世DAO),这一说法固然来自中本聪比特币系统的“创世区块”,但就其基本结构来看,比特币也可以说是前以太坊时代(pre-Ethereum)最原始的DAO,只是因为它的自治属性与智能属性还远远不够,一部分人认为它更接近于去中心化组织(DO)。总而言之,Vitalik提出的DAO,之所以不同于以往的CMO模型、自组织模型(例如Werner的DAO),根本上是由于底层技术基础与组织媒介的不同。在2015年,以太坊区块链上出现了名为“DAO”的智能合约,在这一阶段,DAO的概念融合了互联网的网络集群与代码实现的自我维持系统这两个脉络,为2016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The DAO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
#03
DAO的结构性意义
如何更好地理解DAO在组织演进中的结构性意义呢?我们不妨通过类型对比来揭示DAO的去中心化自治逻辑:官僚制与DAO比较工业社会以降,Max Weber所描述的官僚制(hierarchy)成为现代组织的基本结构,典型特征是等级森严的行政层级与权力自上而下的传递路径,现代法律为其提供法理型权威。但官僚制也打造了现代性的牢笼,个体常常身处其中却不知道整个组织“在做什么”。公司制筑基于官僚制,传统公司制与DAO的区别可以归纳如下:

#04
本篇小节
上述有关DAO的理论构想看似已是臻于完美。从后工业时代的余温到互联网的方兴未艾,再到区块链与加密货币革命,在安那其主义、全球自由主义、信息主义等多种思潮的推波助澜下,基于区块链与智能合约的DAO让人们再次对去中心化的理想心潮澎湃。而作为DAO在现实社会的首次实践,The DAO“眼见它起朱楼,眼见它宴宾客,眼见它楼塌了”的遭遇则让人们意识到了现实的复杂性与DAO同样存在的结构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