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你的项目出了严重问题,客户向你公司的领导投诉,你的领导兴师问罪要追究责任!这是测试的错?开发的错?PM的错?还是研发流程的错?中国教育制度的错?社会的错?反正、总之、一定、必须不是我的错!
事件回放:
某项目部署给客户后,重现了一些以前已经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测试时并没有出现。经检查,发现测试的版本不是部署的版本,不知道为什么老版本部署给客户了。领导要追究责任,于是大家各有说法:
开发人员说:我是按要求打标签的,没有问题。
测试人员说:我是在提交区中取版本来测试的,我没有出错。
实施人员说:我是按照开发给我的版本去部署的,我没有过失。
最后终于有人说:是之前已经离职的某某弄错版本号导致的。
思考:
1.该事件反应了什么问题?将来应该如何改进?
2.这么多问题中,最大的问题是哪个问题?
在继续往下阅读之前,建议你先写写对以上问题的想法,然后再继续阅读。
本事件并没有什么标准的答案,下面分析仅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
作者:张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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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补充说明:
这是发生在我以前公司的真实个案。第一次听说时,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也觉得非常的丢人!
客户当前版本是1.1,我们打算为之安装1.2版本,安装后客户反馈怎么以前已经解决的缺陷又再次出现了?检查后发现,原来我们安装的是1.0版本的程序。相当于大家辛辛苦苦地奋战了数天,最后竟然没有将工作成果给客户,而是将以前的东西给客户了。作为软件公司来说,这是一个超级低级的错误!
经过检查,终于发现了问题的真正原因:开发人员A让实施人员B直接在他的电脑上取安装程序,而不是根据研发流程的要求到配置库中取,而该开发人员A让实施人员B所取的版本,是1.0版本的老程序,而不是最新的1.2。这个原因主要是通过实施人员B得到的,但开发人员A已经离职了,“死无对证”!
似乎整个事件需要负责任的就是这位已经离职的仁兄,而该仁兄已经离职,更加是百口莫辩。我的领导对于这样的结论,苦笑说:呵呵,这样好,推到一个离职的人身上!
问题1:某些人员失职,没执行流程!
开发人员A和实施人员B违反了相关规定,严重失职,应为此负责。而开发人员A已经离职,故应由实施人员B来负担主要责任。这样处理是否合适呢?
问题2:研发流程和公司制度有漏洞,应进一步改善!
研发流程虽然规定了要从配置库中取安装程序,但没有版本确认的步骤,而且安装程序应该由配置人员提供,而不应该由实施人员直接问开发人员要,这是流程中需要改善的。
于是配置管理员提出建议:规定所有的安装程序只能由配置管理员提供,不能通过其他途径!
但项目经理、开发、实施都反对,因为经常需要加班,往往在加班的时候需要提供安装程序,但这个时候配置管理员往往已经下班了,无法向配置管理员要安装程序。如果配置管理员就算没事干都好,愿意一起加班的话,可以这样规定。
于是配置管理员就再无意见了……
另HR提出,此事其实是开发人员A付主要责任的,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之一是离职交接没有做好,工作没有检查好。此意见一出,项目组、负责交接A工作的开发、同意A离职的部门经理,几乎全部晕倒了!交接已经做得很不错了,什么问题都要防住,你叫这个交接怎样做?
研发流程和制度确实需要不断完善,但如果老是从细节上规定,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呢?研发工作中的问题总是很多的,不太可能规定所有细节的,而且一旦规定了一些细节,似乎避免了一个问题,但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问题3:喜欢做好好先生、好好小姐!
事件中其实很多人大概知道问题所在的,但就不指出来,不想得罪人,要做“好人”。如果要追求责任,那么最好将错赖在一个不能追究责任的人身上,就是那位可能是很无辜的已经离职的仁兄。或者将错赖在制度和流程上,这招是最绝的,没有人需要负责,这是制度的错、社会的错!
问题4:没有人首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每个人首先想到的是推卸责任!
研发工作中的很多成果,是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和各人的配合作出来的,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都可能会导致最终成果出问题。那似乎将各环节责任、流程等定义好,就可以很好地追求责任了?
如果某个环节都留下一些隐患,但不至于马上出问题,但经过多个环节累积之后,问题爆发!这时应该哪个环节负责呢?
如果前面某个环节出现一些问题,但下一个环节的人发现了并及时提出来,最终不影响最终成果,这是不是一种很好的效果呢?
如果每个人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主动提醒他人,主动提供一些有利于项目的建议,帮助项目成功,这是不是非常好呢?
软件研发中的问题,往往不是某个环节造成的,而是各种因素作用逐步导致的。项目需要团队一起努力、互相纠正、互相提醒,每个人都应该为项目的最终成功负责!某项目出问题了,是不是应该整个项目组都应该负责呢?是不是大家应该首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呢?
哪个问题更加严重?
个人认为问题4是最严重的问题,流程、制度、职责等这些,如果为了解决某一问题而去修改和细化,可能会陷入无休止的类似工作中。这和修复一个bug的道理是一样的,每修复1个bug,可能会带来10个bug。过于从细节上细化流程和制度,我个人是不太赞同的,会陷入某种死循环。
我们喜欢说依法办事,往往用法律来比喻,我们研发过程也需要有法可依。法律规定的一般是不能做什么,但我们流程中规的的往往是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等,一旦规定应该怎样做,就很容易出问题。研发活动是很复杂的智力活动,不应该在一些细节上套太多的框框条条。
做好团队建设,树立良好的团队观,项目团队应该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要打造这样的团队是不容易的,但也不是很难,其实取决于公司领导的管理思想。以目标来驱动,鼓励创新,允许犯错,奖励自我批评,这些都有助于良好的团队建设。但有些领导喜欢工厂化管理,喜欢将工作细化,喜欢根据工作职责来考核,喜欢根据问题多少来考核,这样难以避免这些踢皮球事件了。
这个事件我有什么责任?
说了这么多别人的问题,我是不是应该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呢?
我不直接负责该项目工作,是公司的常务副总,公司中的大部分员工都是经过我面试进来的,我一直在尽力打造良好的团队文化,而研发流程大部分是由我制定的,或者是经过我批准的。要兴师问罪的是公司的大领导,不是我,其实如果要问起罪来,可以说公司内部的跟研发相关的所有问题,我都需要负责任!因为这些事基本上都是我管的。
出现踢皮球事件,我觉得很无奈。自己一直以来期望做到的团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事到临头的时候,只是一种口号而已,我需要检讨自己的做法和想法。那种美好的团队建设可能只是一种乌托邦,可能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但我觉得我还是应该继续为之努力的。
其他的一些想法: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案例,但相信很多朋友会经历过类似的情况。推卸责任可能是人的本能反应吧,我也会这样。大家都能主动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这可能是一个遥远的梦。
我曾经试过参加一个会,两个高层在PK,老板在一旁看,PK一大通后,最后那项大家都不想干的工作落到了一直没有出声的我的头上,刚才PK的两个人,都一致同意让我来做这项工作!我只能说:很无语……
有些事情我们可能控制不了,但如果咱们能带领一个团队的话,我们应该在能力范围内做一些对团队各人都有益的事情,尽量打造好的团队气氛,挡住影响团队气氛的外部的不利影响。对你的团队成员好,将来得到的回报肯定会远远大于你的付出!
作者:张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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